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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海外临时来访人员手续办理流程 |
2012-12-20 |
山东大学海外临时来访人员手续办理流程 根据山东大学海外临时来访人员手续办理管理规定,海外(含港澳台)人员临时来我校访问或进行学术交流,请接收单位(院、系、所等)按如下几种情况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 海外临时来访人员需要山东大学为其出具正式官方邀请,即《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的,请参照“短期来访”栏目中关于“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审批的说明(短期)”进行办理。
- 海外临时来访人员不需山东大学为其出具正式官方邀请,仅出具学校邀请信函以证明来访事由的,请各接收单位自行拟定邀请信函并签发即可。邀请信函参考模板请下载(--------)。
- 如海外临时来访人员特别注明需要山东大学国际事务部或山东大学校领导签发学校邀请信函的,请各接收单 位联系人与国际事务部各地区分管项目官员联系。(美大地区:张佳琦64854;欧洲地区:姜宏敏62840;亚洲地区:卢娜65335;日本:崔晓旭64853;港澳台:车慧卿64853)
- 海外临时来访人员不需山东大学为其出具任何邀请证明的,直接来访即可,无需到国际事务部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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